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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类别医疗美容师不允许走穴

日期:2014-11-14 02:14 来源:医学美容教育网 编辑:WEP010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从事医疗美容外科等四大类别医疗美容行业的医生必须持证上岗,且不允许跨专业、多地执业,发生违规将至少半年不准入行。近日,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全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从业资质及执业管理。

医疗美容师不允许“走穴”

省卫计委介绍,出台《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严格执业准入,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给予发证,并向社会公布。我省设定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科四个类别。每个申请者只可选择申请一个类别,不允许搞“美容全科”,同时,只能在注册地点执业,不能“走穴”。

《暂行办法》对不同类别的医师执业资格做了具体规定,比如申请美容牙科的,本科学历必须有5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申请前五年内不是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等。

超范围执业将被“踢出”至少半年

如果开展的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与本人执照不符、在没有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场所开诊、擅自超出核准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发生医疗事故,持证者本人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其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都将受到严格查处。

湖北省卫计委介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几类医师将在六个月内不得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并接受法律法规培训;六个月期满后,经由负责该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如果“观察期”内违规诊疗,将会被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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